土地登記 - 地政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土地登記 · 1. 戶政事務所 (1) 申請被繼承人死亡或死亡宣告登記及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2) 申請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 2. 國稅局 · 3. 地方稅務局或稅捐稽徵處 · 4. 地政事務所
至中間內容
至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司出版品新舊地號查詢縣市年度綜合表現地政法規法規新訊法規查詢解釋函令查詢統計專區統計主題統計報表地政學堂地政業務介紹地政名詞地政問答視覺化專區專業人員訓練課程活動專區活動報名地政活動紀實地政活動影音地政活動照片相關連結
:::地政學堂Interactive
地政業務介紹
地籍清理
土地徵收
國土測量
土地登記
地價業務
地權業務
不動產交易管理
方域業務
公地行政
非都市土地編定及管制
重劃業務
區段徵收
地政資訊
其他
地政名詞
地政問答
視覺化專區
專業人員訓練課程
:::首頁>地政學堂>土地登記
小中大
土地登記
.
土地登記│訂定及檢討修正土地登記法令、辦理登記人員訓練│編修各項土地登記申請須知、填寫說明及範例、土地登記審查手冊與土地登記法令彙編│推動新制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
依據我國民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將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及義務。
而繼承人因繼承取得的已登記不動產,必須先向地政事務所辦竣繼承登記後才可辦理出售或設定抵押等處分。
另依據土地法第73條規定,繼承人必須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不動產所在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
如果有逾期申請繼承登記的情形,將會被課予罰鍰(但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可予扣除)。
此外,如果有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將被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管理,超過15年仍未申請登記,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為了提醒繼承人於期限內申辦記登記,以免其因未諳法令而遭處罰,爰推動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服務作業,按月產製當月過世之被繼承人歸戶資料,通知其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
一、繼承登記相關法規(一)民法(二)土地法(三)土地登記規則(四)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五)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六)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以上(四)至(六)可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地政法規/法規查詢項下查閱]二、繼承登記文書表件及參考網站(一)繼承登記文書表件(二)辦理死亡或死亡宣告登記(三)申報遺產稅(四)地政士查詢三、申請繼承登記前的準備程序(一)在申請繼承登記前,建議您可以至下列機關先辦理相關程序(參閱下方圖示)(二)重點說明:1.戶政事務所(1)申請被繼承人死亡或死亡宣告登記及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2)申請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3)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欲申請分割繼承登記者,全體繼承人於申請登記時須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如無法到所,可先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替代或採用其他免親自到場替代措施)2.國稅局3.地方稅務局或稅捐稽徵處4.地政事務所四、申請繼承應附文件(一)分割繼承登記1.土地登記申請書2.登記清冊3.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正本須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權利價值總額千分之1貼用印花稅票)4.戶籍謄本(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全部繼承人現戶謄本),如登記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免檢附5.繼承系統表1份6.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正本、影本各1份(應經所轄稅捐分處查註「查無欠繳地價稅費」、「查無欠繳房屋稅費」戳記)7.印鑑證明(需檢附被繼承人死亡日前1年以後核發之印鑑證明,所有繼承人各1份),但全體繼承人持身分證至地政事務所由指定人員核符身分,或使用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或遺產分割協議書經公證、認證或由地政士簽證者,得免附8.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書狀遺失未能檢附時,得檢附切結書辦理)9.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權者,另需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10.其他依法令規定應附文件(二)一般繼承登記1.土地登記申請書2.登記清冊3.繼承系統表1份4.戶籍謄本(全部繼承人現戶謄本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如登記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免檢附5.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正本、影本各1份(應經所轄稅捐分處查註「查無欠繳地價稅費」、「查無欠繳房屋稅費」戳記)6.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書狀遺失未能檢附時得檢附切結書辦理)7.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權者,另需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8.其他依法令規定應附文件五、其他注意事項 代理人送件時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印章,以供收件人員核對身分。
更新日期:110-04-21
網站導覽SITEMAP
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司出版品新舊地號查詢縣市年度綜合表現地政法規法規新訊法規查詢解釋函令查詢統計專區統計主題統計報表地政學堂地政業務介紹地政名詞地政問答視覺化專區專業人員訓練課程活動專區活動報名地政活動紀實地政活動影音地政活動照片相關連結
延伸文章資訊
- 1常見問題集 - 新竹市政府
戶籍謄本是否有六個月效期之限期? ... 戶籍謄本是證明核發當時之戶籍登載狀況,土地登記機關受理登記案件申辦,除繼承登記應檢附現戶謄本以證明其為現存之人外,並無效期之 ...
- 2請領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申報遺產稅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 新北市 ...
二、 *印鑑證明:協議分割繼承才需要,請洽各繼承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或由繼承人持身分證正本親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份。(替代措施○1 登記原. 因證明文件及同意書經 ...
- 3往生過世繼承&各項申請處理方式@ 璇媽小舖 - 隨意窩
目前戶政事務所有提供"亡者保險"清查申請查詢 1-2 申請戶籍謄本申請繼承人戶籍謄本含 ... 有印鑑登記者申請印鑑證明時,即可出據委任書請他人代為申請(印鑑證明有時效 ...
- 4[金融機構存款繼承流程及應備證明文件]
被繼承人存摺或存單。 2. 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存款金額在新臺幣20. 萬元以下者免附). 3. 存款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之個人戶籍謄本1份。(戶政所).
- 5繼承登記如何辦理?應檢附那些文件?要到哪裡辦?可以郵寄 ...
一、, 辦理繼承登記時,應先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繳清稅款後 ... 清冊、繼承系統表、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繼承人現在的戶籍謄本(但 ...